| 2月8日上午,记者从市调查队获悉,去年 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收入大幅增长,据初步统计,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897.47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13.5%,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2.6%。
据介绍,去年, 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来自工薪收入、个体经营净收入、财产性收入、转移性收入的4大项全面快速增长,拉动了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长。其中,工薪收入增长11.58%。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薪收入7933.78元,同比增长11.6%,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9.4个百分点。
随着收入的增加, 平顶山市城镇居民2006年消费支出以两位数的增幅与收入增幅同步增长,居民消费热点不断涌现、消费亮点频现。去年,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初步统计为7055.53元,同比增长13.0%,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2.1%。
随着居民家庭总支出项目的增加、支出领域的逐步拓宽,总支出中除日常生活的消费性支出外用于购买各种非储蓄性保险,支付各种社会保障等非消费性支出依然增势不减。据统计,我市城镇居民家庭2006年的非消费性支出为2944.57元,同比增长54.6%。其中,人均购建房支出552.25元,是上年的6.3倍;人均社会保障支出982.41元,同比增长47.6%。 |